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7/11 15:38:4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广州国家实验室永久园区二期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州国家实验室永久园区二期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广州国际生物岛28号地块。
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 24268 ㎡,拟新建建筑总面积 159333.5 ㎡,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 121340 ㎡,不计容建筑面积为 37993.5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数字肺实验楼 90252 ㎡、疫苗药物中试平台 :12600 ㎡、诊疗仪器智能创新中试平台 8500 ㎡、园区配套 9988 ㎡、架空层、连廊2907 ㎡、地下停车库 35086.5 ㎡。数字肺实验楼地上 21 层,建筑高度 99.5m;中试平台楼地上 4 层,建筑高度 24m;园区配套为 1~4 层,建筑高度24m。两层地下室。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使用单位:广州国家实验室
联系人员:袁老师 联系电话:020-82282900
电子邮箱:443941211@qq.com
通讯地址:广州国际生物岛星岛环北路9号A栋
(2)建设单位: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员:洪工 联系电话:020-28068129
电子邮箱:1017157266@qq.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62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意见表见文后附件,或直接通过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网址: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 (mee.gov.cn)。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如果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在大气、水、噪声及其他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众可下载文后附件,填写公众意见表后可通过邮寄方式送至建设单位联系人处,也可将填写完整的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建设单位电子邮箱。
广州国家实验室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1日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XXX项目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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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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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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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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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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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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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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